现金买黄金超10万元将需上报
现金买黄金超10万元将需上报
现金买黄金超10万元将需上报注意!8月1日起,现金买黄金、钻石(zuànshí)超过10万元需上报。
“从业机构(jīgòu)开展人民币10万元以上(含10万元)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(jiāoyì)的,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。”“客户单笔或者日累计(lěijì)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(含10万元)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,从业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在交易发生(fāshēng)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(tíjiāo)大额交易报告。”近日,中国人民银行发布《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(róngzī)管理(guǎnlǐ)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,明确提出上述要求。
贵金属交易存在(cúnzài)交易金额大、现金交易比例高等特点,国际社会普遍将其视为洗钱(xǐqián)和恐怖融资(róngzī)高风险领域。上述《办法》自2025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,旨在通过建立系统化监管框架,防范(fángfàn)贵金属与宝石交易领域的洗钱及恐怖融资风险。
《办法》明确,贵金属是指黄金、白银、铂金等及其铸币、标准条锭、制品(zhìpǐn)、中间产品和精炼后的原材料等;宝石是指钻石(zuànshí)、玉石(yùshí)等天然宝石的各类原材料及首饰、制品实物形态。《办法》要求的辖区内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包括:上海(shànghǎi)黄金交易所(jiāoyìsuǒ)、中国黄金协会、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、上海钻石交易所等会员单位或成员单位。
根据广东省东莞市银行业(yínhángyè)协会介绍,贵金属可疑交易特征主要有七大类:客户(kèhù)长期不(bù)进行或少量进行交易,其资金账户却发生大量的资金收付(shōufù);开户后短期内大量进行交易,然后迅速销户;长期不进行交易的客户突然在短期内频繁进行交易,而且资金量巨大;客户频繁地以同一(yī)种合约标的在以一价位(jiàwèi)开仓的同时在大致相同价位、等量或接近(jiējìn)等量反向开仓后平仓出局,支取资金;客户实物(shíwù)出入库数量显著超出合理水平;个别客户在明显不合理的价位上成交;客户要求变更其信息资料但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有伪造、变造嫌疑。
《办法》规定,从业机构应当根据客户(kèhù)洗钱风险状况(zhuàngkuàng)在交易开始前(qián)或者交易结束前完成客户尽职调查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从业机构应当勤勉(qínmiǎn)尽责,遵循“了解你的客户”原则,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的性质、洗钱风险状况,开展客户尽职调查。
这些情形包括:客户单笔或者日累计(lěijì)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(yǐshàng)(含10万元)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;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及其(jíqí)交易涉嫌洗钱活动;对先前(xiānqián)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、有效性、完整性存在疑问。
值得注意是,监管层面采取风险差异化(chāyìhuà)策略,对高风险机构强化监管措施,低风险机构可简化或豁免,同时指导行业自律组织建立包括风险评估、自律规范制定、培训宣传等在内的十大职责(zhízé)体系(tǐxì),防止犯罪分子通过股权控制(kòngzhì)等方式渗透从业机构。
操作层面,《办法》构建(gòujiàn)全流程管理体系,要求从业机构建立反洗钱(fǎnxǐqián)内控制度,指定专人牵头、明确(míngquè)岗位职责,依风险与(yǔ)规模配备(pèibèi)人员,确保其具备专业能力与操守;定期开展洗钱风险评估,周期最长3年,遇重大变化或推出新产品等及时评估并降险;同时,根据客户尽职调查信息开展风险分类管理,持续关注长期(chángqī)客户风险、交易及身份信息变化,更新补充资料,确保业务交易符合客户认知。
交易记录需保存(bǎocún)至少10年
此外,《办法》要求客户单笔或者日累计金额人民币10万元(wànyuán)以上(含10万元)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(xiànjīnjiāoyì)的(de),从业机构应当在大额现金交易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(nèi)提交报告,发现任何可疑交易无论(wúlùn)金额大小均需及时上报,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需保存至少10年。特别预防措施针对恐怖组织名单、联合国制裁对象等三类主体,一旦发现需立即停止服务并限制资金转移。办法还明确集团型(jítuánxíng)机构需统筹反洗钱工作,境外分支机构在驻在国法律允许范围内执行本(běn)规定。
法律责任方面,对监管人员(rényuán)、自律组织工作人员及从业机构的违规行为设置了追责机制,情节(qíngjié)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。
来源:21世纪(shìjì)经济报道

注意!8月1日起,现金买黄金、钻石(zuànshí)超过10万元需上报。
“从业机构(jīgòu)开展人民币10万元以上(含10万元)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(jiāoyì)的,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。”“客户单笔或者日累计(lěijì)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(含10万元)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,从业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在交易发生(fāshēng)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(tíjiāo)大额交易报告。”近日,中国人民银行发布《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(róngzī)管理(guǎnlǐ)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,明确提出上述要求。

贵金属交易存在(cúnzài)交易金额大、现金交易比例高等特点,国际社会普遍将其视为洗钱(xǐqián)和恐怖融资(róngzī)高风险领域。上述《办法》自2025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,旨在通过建立系统化监管框架,防范(fángfàn)贵金属与宝石交易领域的洗钱及恐怖融资风险。
《办法》明确,贵金属是指黄金、白银、铂金等及其铸币、标准条锭、制品(zhìpǐn)、中间产品和精炼后的原材料等;宝石是指钻石(zuànshí)、玉石(yùshí)等天然宝石的各类原材料及首饰、制品实物形态。《办法》要求的辖区内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包括:上海(shànghǎi)黄金交易所(jiāoyìsuǒ)、中国黄金协会、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、上海钻石交易所等会员单位或成员单位。
根据广东省东莞市银行业(yínhángyè)协会介绍,贵金属可疑交易特征主要有七大类:客户(kèhù)长期不(bù)进行或少量进行交易,其资金账户却发生大量的资金收付(shōufù);开户后短期内大量进行交易,然后迅速销户;长期不进行交易的客户突然在短期内频繁进行交易,而且资金量巨大;客户频繁地以同一(yī)种合约标的在以一价位(jiàwèi)开仓的同时在大致相同价位、等量或接近(jiējìn)等量反向开仓后平仓出局,支取资金;客户实物(shíwù)出入库数量显著超出合理水平;个别客户在明显不合理的价位上成交;客户要求变更其信息资料但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有伪造、变造嫌疑。
《办法》规定,从业机构应当根据客户(kèhù)洗钱风险状况(zhuàngkuàng)在交易开始前(qián)或者交易结束前完成客户尽职调查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从业机构应当勤勉(qínmiǎn)尽责,遵循“了解你的客户”原则,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的性质、洗钱风险状况,开展客户尽职调查。
这些情形包括:客户单笔或者日累计(lěijì)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(yǐshàng)(含10万元)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;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及其(jíqí)交易涉嫌洗钱活动;对先前(xiānqián)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、有效性、完整性存在疑问。
值得注意是,监管层面采取风险差异化(chāyìhuà)策略,对高风险机构强化监管措施,低风险机构可简化或豁免,同时指导行业自律组织建立包括风险评估、自律规范制定、培训宣传等在内的十大职责(zhízé)体系(tǐxì),防止犯罪分子通过股权控制(kòngzhì)等方式渗透从业机构。
操作层面,《办法》构建(gòujiàn)全流程管理体系,要求从业机构建立反洗钱(fǎnxǐqián)内控制度,指定专人牵头、明确(míngquè)岗位职责,依风险与(yǔ)规模配备(pèibèi)人员,确保其具备专业能力与操守;定期开展洗钱风险评估,周期最长3年,遇重大变化或推出新产品等及时评估并降险;同时,根据客户尽职调查信息开展风险分类管理,持续关注长期(chángqī)客户风险、交易及身份信息变化,更新补充资料,确保业务交易符合客户认知。
交易记录需保存(bǎocún)至少10年
此外,《办法》要求客户单笔或者日累计金额人民币10万元(wànyuán)以上(含10万元)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(xiànjīnjiāoyì)的(de),从业机构应当在大额现金交易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(nèi)提交报告,发现任何可疑交易无论(wúlùn)金额大小均需及时上报,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需保存至少10年。特别预防措施针对恐怖组织名单、联合国制裁对象等三类主体,一旦发现需立即停止服务并限制资金转移。办法还明确集团型(jítuánxíng)机构需统筹反洗钱工作,境外分支机构在驻在国法律允许范围内执行本(běn)规定。
法律责任方面,对监管人员(rényuán)、自律组织工作人员及从业机构的违规行为设置了追责机制,情节(qíngjié)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。
来源:21世纪(shìjì)经济报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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